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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查询
事项编码 1121130000120040X53212018017000A0 职权类型 公共服务
审批依据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11月23日交通部发布 根据2022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二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相关从业信息的查询服务。
适用范围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s://zwfw.chaoyang.gov.c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 龙城大街 龙城大街142号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分中心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中午延时服务,节假日预约办理)
联系电话 7228603 监督投诉渠道 12328
审批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准营准办
法人:准营准办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县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朝阳政务服务网https://zwfw.chaoyang.gov.cn
办理查询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 龙城大街142号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分中心 0421-7228603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权限划分 市级县级
承诺时限 即办 法定时限 2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身份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查询相关要求
1 1
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暂无办件信息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受理办结 证照监管科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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