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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事项编码 11211300MB19587206300091500200002 职权类型 行政裁决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第四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以下简称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办理争议案件有关事宜。第五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适用范围 (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 (二)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不需要联审
申请条件 (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 (二)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
禁止性要求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等记的其他情形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市初审市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朝阳政务服务中心 自然资源窗口 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联系电话 0421-2659070 监督投诉渠道 0421-2659052
审批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其他
法人:设立变更
定期检验及依据 监管部门依法定职权进行监管 通办范围 全市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http://zrzyj.chaoyang.gov.cn/
办理查询 0421-2659070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权限划分 全市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8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 (二)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裁决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法律
1 1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第二十条
1 1
无备注
3
举证材料
申请人自备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第二十条
1 1
无备注
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无特殊环节 无法律依据及描述 无实施机构 无承诺办理时限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其他 调解书或者处理决定 自取 空表.jpg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期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暂无办件信息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收件 朝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受理 朝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朝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批准 朝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结 朝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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