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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评理说事
事项编码 11211300001200696J321201200200501 职权类型 公共服务
审批依据 “村民评理说事点”是辽宁省政府2020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是各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把重大矛盾风险解决在基层的重要抓手,是各级党委、政府沟通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民心工程。 评理说事员负责收集群众反映的社情民意及矛盾纠纷等信息,并进行梳理,答疑解惑,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此项工作有利于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社区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
适用范围 辖区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司法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朝阳市司法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1.辖区内2.对群众反应的问题和诉求进行受理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zwfw.zgcy.gov.cn/website/index.do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朝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朝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421-2625090 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421-2628718
审批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司法公证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市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朝阳政务服务网
办理查询 朝阳政务服务网,查询电话:0421-2625090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权限划分 辖区
承诺时限 即办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网上提交,现场受理办结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1.辖区内2.对群众反应的问题和诉求进行受理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现场送达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暂无办件信息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受理 朝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办结 朝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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