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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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00MB0W1835743000172028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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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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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1月4日国务院令第276号,2014年3月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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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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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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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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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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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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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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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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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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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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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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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不需要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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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许可事项变更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中涉及变更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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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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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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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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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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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s://zwfw.nmpa.gov.cn/web/user/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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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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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 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市场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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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办理,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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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421-26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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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0421-96315-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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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准营准办, 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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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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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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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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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https://zwfw.nmpa.gov.cn/web/user/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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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查询电话:0421-265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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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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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行政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1月4日国务院令第276号,2014年3月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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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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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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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需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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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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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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