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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饲料生产许可证增项
事项编码 11211300MB0U984474300012004200010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批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9号修订,国务院令第645号、第666号、第676号修改)第十五条:申请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的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合格的,组织进行现场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附件第31项: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审批。处理决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
适用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的饲料生产企业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市初审市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综合办理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421-2911202 监督投诉渠道 12345
审批对象及领域 法人:准营准办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省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办理查询 0421-2911202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权限划分 省级、市级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无需纸质材料)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检验仪器购置发票
申请人自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867号附件3
1 1
2
混合机混合均匀度检测报告
申请人自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867号附件3
1 1
3
企业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867号附件3
1 企业承诺书.doc 企业承诺书(示例).doc
4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867号附件3
1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请书.doc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饲料生产许可申请书(示例).doc
5
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配料精度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867号公告附件3
1 1
6
厂区平面布局图
申请人自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867号附件3
1
7
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
申请人自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867号附件3
1 1
8
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
申请人自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867号附件3
1 1
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自取或邮寄 饲料生产许可证.jpg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阳市双塔区祥丰牧业饲料厂 2023-04-06 08:54:28.929 2023-04-06 08:54:28.931 2023-05-19 09:11:12.439 办结
*票市宏发食品有限公司 2023-03-31 13:32:58.944 2023-03-31 13:32:58.944 2023-05-19 09:12:09.151 办结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受理 畜牧兽医办公室
审核 畜牧兽医办公室
踏勘 畜牧兽医办公室
办结 畜牧兽医办公室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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