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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及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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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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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除应当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一)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还应当提交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二)其他单位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三)个人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 因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林木的,组织抢险的单位或者部门应当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采伐林木的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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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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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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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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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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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作业设计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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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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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因项目建设使用林地采伐林木的,提交有批准权限的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批准使用林地的文件(永久使用林地的,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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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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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除应当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一)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还应当提交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二)其他单位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三)个人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 因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林木的,组织抢险的单位或者部门应当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采伐林木的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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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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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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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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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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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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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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