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电影发行单位(非跨省)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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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00001200020N321013903100Y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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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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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2007年3月1日颁布)
第二十四条企业具有与所从事的电影发行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资金条件的,经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电影发行活动。
【行政法规】《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2号)
第三十七条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设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应当持《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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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一次性内部资料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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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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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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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朝阳市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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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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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朝阳市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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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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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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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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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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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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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请编印一次性内部资料,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方应为党政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二)编印目的及发送范围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编印内容与编印单位的性质和能力相一致;
(三)稿件内容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四)拟委托印刷的单位为出版物印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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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国务院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驻地方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国驻地方机构的设立规划,确定总量、布局、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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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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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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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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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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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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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 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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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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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咨询电话:0421-2789858;网上咨询: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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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421-2789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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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准营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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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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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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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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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http://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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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http://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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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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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受理市属范围内一次性内部资料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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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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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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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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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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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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