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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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00MB0T9937763002014104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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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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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11月5日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公布 根据2018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3.《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全面执行公共就业服务各项制度,包括……就业与失业登记管理制度……。
4.《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八)……准确记录劳动者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等相关信息,并支持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直接打印相关记录。
5.《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七)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实施统一的……就业与失业登记管理制度……等各项就业公共服务制度……。
6.《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一、认真落实放宽失业登记条件的有关要求,……允许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常住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三、拓宽就业登记信息采集渠道。……建立就业登记与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之间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相关信息的比对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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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朝阳市市本级范围内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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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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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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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朝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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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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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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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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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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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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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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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无联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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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颁布)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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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未达到法定年龄成年人员及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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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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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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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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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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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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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朝阳大街3段112号 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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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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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咨询电话:0421-2638864;现场咨询地址:朝阳大街三段112号(劳动大厦)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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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421-2638834,监督投诉举报网址: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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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就业创业法人: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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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失业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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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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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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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无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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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咨询电话:0421-2638864;现场咨询地址:朝阳大街三段112号(劳动大厦)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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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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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受理市本级范围内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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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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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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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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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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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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