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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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03761813006B400012201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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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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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45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九条: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书面声明向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经核查属实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做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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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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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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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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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朝阳市龙城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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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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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朝阳市龙城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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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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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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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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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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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不需要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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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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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违反法规的情形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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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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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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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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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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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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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 龙城区龙城大街168号矿联网大厦-龙城区政务服务大厅(科技大厦后身、太平洋电梯东侧) 2楼3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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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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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421-7261808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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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0421-7261801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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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准营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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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监管部门依法定职权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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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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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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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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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0421-726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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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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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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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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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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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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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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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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