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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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03761813006B421103300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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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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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1998年10月25日颁布)
第二十条 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初审。
【规章】《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令第5号,2000年11月10日颁布)第四条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职责:(四)负责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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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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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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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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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朝阳市龙城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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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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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朝阳市龙城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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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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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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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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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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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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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之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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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违反法规的情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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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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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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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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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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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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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 龙城大街168号矿联网大厦-龙城区政务服务大厅(科技大厦后身、太平洋电梯东侧) 二楼文旅广电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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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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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421-726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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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0421-726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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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文化体育法人:文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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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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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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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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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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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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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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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第二十条 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初审。《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令第5号,2000年11月10日颁布)第四条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职责:(四)负责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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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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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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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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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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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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