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变更(机构名称、负责人、单位地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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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24319028072L4000123022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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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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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9月14日国务院令第449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八条:……使用放射线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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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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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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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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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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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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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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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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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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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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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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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不需要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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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三)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物、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五)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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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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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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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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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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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qhCode=k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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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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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大城子街道青年街7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 B座6楼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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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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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421-489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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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12345;0421-482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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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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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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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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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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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qhCode=k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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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0421-489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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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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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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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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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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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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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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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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