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测绘成果质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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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00MB195872063211015011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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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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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七号公布)第三十九条:测绘单位应当对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
【规范性文件】《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测国发[2010]9号)第三条 国家测绘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国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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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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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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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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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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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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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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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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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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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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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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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无联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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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1.受理责任:(1)公示办理许可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应当给予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3)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5日内告知告知申请单位及理由。
2.审查及决定责任: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测绘产品,予以检查。检查检验结束,10个工作日内出具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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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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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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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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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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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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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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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朝阳政务服务中心 自然资源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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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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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421-25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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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0421-257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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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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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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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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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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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http://zrzyj.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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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0421-25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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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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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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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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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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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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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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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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