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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换发申请材料
事项编码 11211300318840894M3210123052000A2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批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二条 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行政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根据2024年1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称印鉴卡)。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取得印鉴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专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2.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3.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申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医疗机构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不需要联办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禁止性要求 不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医疗机构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市初审市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s://zwfw.chaoyang.gov.c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市政务服务大厅 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421-2656700 监督投诉渠道 0421-12345
审批对象及领域 法人:医疗卫生
定期检验及依据 无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市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办理查询 电话查询:0421-2656700 网上查询:http://zwfw.chaoyang.gov.cn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权限划分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朝阳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申请,均由市卫生健康委受理
承诺时限 即办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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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
其他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21号)七、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docx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样表.docx
表格应填写完整,具备相应处方权、调剂权的医师、药师数量应与授权文件一致
2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样式
申请人自备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21号)七、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1 1 处方样式.jpg 处方样式(1).jpg
无需提供精二处方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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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说明(含照片)
申请人自备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21号)七、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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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包含药师证或药学职称证书,需提供药学管理部门负责人及采购人员资质复印件及所有具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权的药师的授权文件。示范文本中的授权文件仅供参考,各单位可结合实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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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申请人自备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21号)七、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1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及管理制度.docx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及管理制度(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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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及授权文件
申请人自备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21号)七、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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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在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大卫办发〔2020〕31号)附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优化审批服务实施方案》,卫生行政部门通过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查询核实医疗机构执业资质。仅需提供授权文件。示范文本中的授权文件仅供参考,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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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授权文件
申请人自备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21号)七、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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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印鉴卡》有效期期间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报告
申请人自备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21号)七、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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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其他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电子印鉴卡 送达时限: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送达方式:将电子证照(电子印鉴卡)的安全钥匙邮寄给申请人,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证照采购药品等 电子印鉴卡.JPG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申请印鉴卡需要哪些硬件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应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应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应安装报警装置,并使用保险柜存放药品。
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印鉴卡? 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药品的,需要申请。
政务服务申请材料档案格式有什么要求? 根据《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一是文字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图文清晰。材料应当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书写,计算机打印文件材料应当采用耐久材料。二是申请材料应当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或签字)。申请材料页数较多不便逐页加盖印章时,也可以采用加盖骑缝章的形式。三是申请材料如有更正,须在更正处由申请人(或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确认。四是材料应当统一使用A4型纸;纸张大于A4型纸的,应当折叠成A4幅面;纸型小于A4型纸的,应当用A4型纸投裱。五是申请材料无需装订,不得有订书钉、骑马钉等金属物。
医疗机构申请麻醉科后是否必须申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 二者无关联关系。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暂无办件信息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受理 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
审核 医政医管科
批准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结 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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