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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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编码 |
11211321MB1894560U4002030039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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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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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依据 |
【规范性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一条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 5 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 5 万美元,下同)下列外汇资金,除本公告。
第三条 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二)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三)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 5 万美元以上的,应按照本规定进行税务备案;
【规范性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9号)第一条 境内机构和个人(以下称备案人)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第二条下列事项无需办理税务备案:(一)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二)财政预算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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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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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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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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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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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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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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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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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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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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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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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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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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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性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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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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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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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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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s://etax.liaoning.chinata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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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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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燕州街113号政务服务中心 税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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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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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咨询电话:全省统一咨询电话:12366;办税服务厅电话:0421-8980899。
网上咨询地址:http://liaoning.chinatax.gov.cn/(辽宁省税务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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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投诉电话:全省统一投诉电话:12366;0421-8998518。
网上投诉地址:http://liaoning.chinatax.gov.cn/(辽宁省税务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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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其他法人:税收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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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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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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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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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朝阳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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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查询 |
现场查询:朝阳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咨询电话:0421-8980899 网上查询:朝阳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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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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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限划分 |
由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县税务局受理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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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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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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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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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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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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