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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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编码 |
11211300MB152985413210524029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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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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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九章第五十三条 义务兵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的,按照国家规定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
【行政法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787号)第二十三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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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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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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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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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朝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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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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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机构 |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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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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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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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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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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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不需要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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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九章第五十三条 义务兵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的,按照国家规定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 【行政法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787号)第二十三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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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性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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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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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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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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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申报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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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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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辽河街262号161C 服务大厅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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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1:30,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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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北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电话:0421-5058581
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电话:0421-6897006
朝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电话:0421-8988917
建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电话:0421-7869906
喀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电话:0421-5252020
双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电话:0421-3851005
龙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电话:0421-729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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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0421-339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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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优待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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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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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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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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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http://zwfw.zgc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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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查询 |
由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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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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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限划分 |
由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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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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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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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不支持网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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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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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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