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公共场所卫生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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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编码 |
11211300318840894M3210123067001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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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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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依据 |
【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 根据2024年1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设区的市级、县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签发。
【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0日卫生部令第80号发布 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7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第二次修订)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49项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201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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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下列单位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 (一)宾馆、旅店、招待所等住宿场所;(二)公共浴室(含婴幼儿游泳、洗浴、戏水场所,下同)、理发店(面积在10㎡以上,下同)、美容店(面积在30㎡以上,下同);(三)影剧院、游艺厅(室,不包含棋牌室及儿童游乐场所,下同)、歌舞厅(含歌厅、舞厅,下同)、音乐厅;(四)体育场(馆,不包含健身场馆)、游泳场(馆,含戏水场所,下同);(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及书店(城市商场、书店经营面积在300 m2以上,县、乡、镇商场、书店营业面积200m2以上,下同);(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含地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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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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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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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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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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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机构 |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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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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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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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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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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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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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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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性要求 |
不满足《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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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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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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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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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s://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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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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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市政务服务大厅 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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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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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421-265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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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04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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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设立变更, 准营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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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定期检验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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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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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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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朝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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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查询 |
电话查询:0421-2656700 网上查询:http://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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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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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限划分 |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新明确主城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及监管权限分级标准工作的通知》(朝卫办发[2022]84号)主城区(双塔区、龙城区)洗浴、歌厅大于等于500平方米,美容、美发大于等于300平方米,商场、宾馆、酒店、招待所及其他公共场所大于等于1000平方米,全部游泳场所由市级审批,其他的由两区(双塔区、龙城区)审批。凌源、北票、朝阳县、建平、喀左继续按照原审批和监管模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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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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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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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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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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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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