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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注册
事项编码 11211324319028072L400012302600001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批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8月5日国务院令第386号)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适用范围 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行使层级 县级
受理机构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禁止性要求 违反法规的情形不予受理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qhCode=kzx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大城子街道青年街7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B座) 六楼综合受理窗口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4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421-4822261 监督投诉渠道 12345;0421-4822261
审批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医疗卫生
定期检验及依据 监管部门以法定职权进行监管 通办范围 全县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qhCode=kzx
办理查询 0421-4822261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权限划分 全县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下列证书之一: ( 1)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3)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印制、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资格证书。
政府部门核发
事项指南
1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政府部门核发
乡村医生管理条例
1
3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及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申请人自备 2
4
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
申请人自备 1
5
拟新建村医疗卫生机构的,须提交村民委员会推荐证明和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拟批准设置的证明。
申请人自备
事项指南
1
6
容缺受理承诺书
容缺受理管理办法
1 1 容缺受理承诺书.docx 容缺受理承诺书样本.docx
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窗口送达或邮寄送达 乡村医生证书.jpg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暂无办件信息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受理 行政审批股
办结 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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