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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变更
事项编码 11211302318900615M421017207800401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批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发布;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第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适用范围 全县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行使层级 县级
受理机构 朝阳市双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朝阳市双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不需要联审
申请条件 符合申请条件,材料符合形式审查要求。
禁止性要求 违反法规的情形不予受理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zwfw.chaoyang.gov.c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新华路二段6号双塔区政务服务中心 一楼综合受理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421-3801700 监督投诉渠道 12345
审批对象及领域 法人:准营准办, 医疗卫生
定期检验及依据 监管部门依法定职权进行监管 通办范围 全县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http://zwfw.chaoyang.gov.cn/
办理查询 0421-3801700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权限划分 县级
承诺时限 即办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符合申请条件,材料符合形式审查要求。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
1 1 药品经营许可证事项变更申请表(空表).doc 药品经营许可证事项变更申请表(样表).doc
2
药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自备
《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
1 1 药品经营许可证1.jpeg 药品经营许可证.jpeg
3
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变更的:提供人员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
申请人自备
《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
1 1 制度规程人员审核等空表.doc 制度规程人员审核等相关样表.doc
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药品经营许可证》 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 药品经营许可证.jpg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据法律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申请表信息与提供材料不符 申请表上填写的企业名称、经营地址应与营业执照载明信息一致,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姓名应与提供的有效证件信息一致,经营范围应与提供的场所布局图、制度目录等材料一致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暂无办件信息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受理 药品监督管理股
审核 药品监督管理股
办结 药品监督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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