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有争议文物的裁定、特定文物的认定及文物级别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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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82MB1555366Y400076800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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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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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2009年第46号)第三条认定文物,由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文物发生争议的,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作出裁定。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的要求,认定特定的文化资源为文物。
第十一条文物收藏单位收藏文物的定级,由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确认。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民间收藏文物定级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民间收藏文物的定级工作。定级的民间收藏文物,由主管的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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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可移动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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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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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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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凌源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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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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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凌源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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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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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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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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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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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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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三级以下文物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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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违反法规的情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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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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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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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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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朝阳政务服务网 http://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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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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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东城街道牛河梁大街69号营商环境建设局 二楼文旅广电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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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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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421-682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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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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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文化体育法人:文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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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监管部门依法定职权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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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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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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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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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0421-6822842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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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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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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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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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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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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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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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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