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含省级水下文物保护单位、水下文物保护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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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82MB1555366Y4000768007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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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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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直接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报国务院核定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五条根据水下文物的价值,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章规定的有关程序,确定全国或者省级水下文物保护单位、水下文物保护区,并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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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县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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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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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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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凌源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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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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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凌源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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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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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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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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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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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不需要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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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1.申报人为法人或自然人,申请水下文物认定的申报人辖区户籍自然人。 2.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的对象是辖区内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资源。 3.如实填写文物认定申请表。 4.申请可移动文物认定的,认定对象有合法来源。5.县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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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违反法规的情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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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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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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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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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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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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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东城街道牛河梁大街69号营商环境建设局 二楼文旅广电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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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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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421-682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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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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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文化体育法人:文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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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监管部门依法定职权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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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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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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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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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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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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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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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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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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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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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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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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