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初审
|
事项编码 |
11211382MB1555366Y421103300100001
|
职权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审批依据 |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1998年10月25日颁布)
第二十条 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初审。
【规章】《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令第5号,2000年11月10日颁布)第四条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职责:(四)负责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初审。
|
适用范围 |
县范围内社会法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受理机构 |
凌源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决定机构 |
凌源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无联办机构
|
申请条件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1998年10月25日颁布) 第二十条 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初审。
|
禁止性要求 |
违反法规的情形不予受理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否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朝阳政务服务网 http://zwfw.chaoyang.gov.cn/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东城街道牛河梁大街69号营商环境建设局 二楼文旅广电局窗口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0421-6829978
|
监督投诉渠道 |
12345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文化体育法人:文体教育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令第5号,2000年11月10日颁布)第四条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职责:(四)负责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初审。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公示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
办理查询 |
0421-6829978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
权限划分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第二十条 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初审。《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令第5号,2000年11月10日颁布)第四条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职责:(四)负责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初审。
|
承诺时限 |
8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