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事项编码 11211300MB0T993776300201420400Y01 职权类型 公共服务
审批依据 【行政法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适用范围 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www.12333.gov.co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朝阳大街三段112号 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大厅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0421-2638963 监督投诉渠道 0421-2638832
审批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就业创业
法人:档案文物, 人力资源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国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办理查询 0421-2638963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权限划分
承诺时限 即办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需提交纸质材料)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 邮寄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暂无办件信息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受理办结 审批科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您好!我是“朝阳市政务服务网”智能机器人,您想了解什么?请告诉我,希望我的答复能够让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