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
事项编码 |
11211302MB1894544M400103004500001
|
职权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审批依据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23年7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第56号修改)第二十条 《办法》第十六条所称书面证明是指有关业务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
|
适用范围 |
无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双塔区税务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决定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双塔区税务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无
|
申请条件 |
无
|
禁止性要求 |
无
|
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无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s://etax.liaoning.chinatax.gov.cn/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新华路6号朝阳市双塔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1-8号窗口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咨询电话:12366;办税服务厅电话:0421-2618168;
网上咨询地址:http://liaoning.chinatax.gov.cn/(辽宁省税务局官网)
|
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投诉电话:全省统一投诉电话:12366;0421-2618168。
网上投诉地址:http://liaoning.chinatax.gov.cn/(辽宁省税务局官网)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其他法人:税收财务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公示 |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liaoning.chinatax.gov.cn/
|
办理查询 |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liaoning.chinatax.gov.cn/
|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
权限划分 |
由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双塔区税务局受理及审批。
|
承诺时限 |
即办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