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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单位用户申请水表过户
事项编码 9121130012316068873212017264000A1 职权类型 公共服务
审批依据 【规章】《辽宁省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供水单位应当按照不同用水性质为用户安装结算水表。用户与供水单位对结算水表计量准确度持有异议的,由具有检测资质的计量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符合国家规定的结算水表可继续使用,检测费由用户承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结算水表由供水单位及时更换,并承担相应责任。用户发现结算水表损坏的,应当及时告知供水单位;供水单位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因供水单位未及时维修、更换造成水表计量数增加或者用水量无法计算的,由供水单位负担有关水费。因用户原因造成结算水表损坏不能计量的,供水单位可以按照其前12个月的平均用水量计算用水量。
适用范围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性质 授权组织
决定机构 朝阳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性质 授权组织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材料齐全。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市初审市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s://fw.chaoyang.gov.c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朝阳政府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2楼B6窗口 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96655 监督投诉渠道 12345
审批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其他
法人:其他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市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办理查询 96655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权限划分 法定
承诺时限 即办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材料齐全。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单位用户申请水表过户: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社会团体法人证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辽宁省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2号)
1
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暂无办件信息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审判受理 朝阳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您好!我是“朝阳市政务服务网”智能机器人,您想了解什么?请告诉我,希望我的答复能够让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