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建筑物门(楼)牌号编码确认
|
事项编码 |
11211300001200266Q321201106200002
|
职权类型 |
公共服务
|
审批依据 |
【行政法规】:《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3号) 第二十一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标准地名编制标准地址并设置标志。
|
适用范围 |
无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受理机构 |
市级、县级民政及相关部门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决定机构 |
市级、县级民政及相关部门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无
|
申请条件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
禁止性要求 |
无
|
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否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A号政务服务大厅2楼 民政局窗口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电话咨询0421-2610506
|
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投诉电话:0421-2613268 监督投诉地点: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朝阳市民政局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其他法人:其他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公示 |
朝阳政务服务网
|
办理查询 |
查询电话:0421-2651150
|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1
|
权限划分 |
【行政法规】《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3号) 第二十一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标准地名编制标准地址并设置标志。
|
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网上提交,现场受理办结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