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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建筑物门(楼)牌号编码确认
事项编码 11211300001200266Q321201106200002 职权类型 公共服务
审批依据 【行政法规】:《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3号) 第二十一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标准地名编制标准地址并设置标志。
适用范围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市级、县级民政及相关部门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市级、县级民政及相关部门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市初审市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A号政务服务大厅2楼 民政局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电话咨询0421-2610506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421-2613268 监督投诉地点: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朝阳市民政局
审批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其他
法人:其他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市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朝阳政务服务网
办理查询 查询电话:0421-2651150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1
权限划分 【行政法规】《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3号) 第二十一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标准地名编制标准地址并设置标志。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网上提交,现场受理办结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政府部门核发
《地名管理条例》
1 1
2
规划部门核发的详细规划总平面图
政府部门核发
(地名管理条例)
1 1
3
规划部门核发的公建和车库首层平面图
政府部门核发
《地名管理条例》
1 1
4
建筑物分层分户表或测绘报告
申请人自备
《地名管理条例》
1 1
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批文 建筑物门(楼)牌编码确认单。 窗口领取或快递邮寄至申请人 建筑物门(楼)牌编号确认单.doc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建筑物门(楼)牌编码确认需要哪些要件? (1)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规划部门核发的详细规划总平面图;(3)规划部门核发的公建和车库首层平面图;(4)建筑物分层分户表或测绘报告。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暂无办件信息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窗口/网上受理 朝阳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现场踏勘/后台审核 朝阳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窗口/网上办结 朝阳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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