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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事项编码 11211300001200346C321011606900002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年修正)第三十二条:“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2017年10月1日实施)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适用本条例。”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应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有效,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
适用范围 法定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满足《环评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环评导则、标准的要求
禁止性要求 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市初审市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zwfw.mee.gov.cn/casServer/login?service=http://zwfw.mee.gov.cn/zwfw/redirect/toAutoLogin?fromType=df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大厅朝阳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421-2651568 监督投诉渠道 0421-12345
审批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环保绿化
法人:环保绿化
定期检验及依据 无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省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发证情况在朝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告 http://sthjj.chaoyang.gov.cn
办理查询 电话查询:0421—2651568; 网站查询:朝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告 http://sthjj.chaoyang.gov.cn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权限划分 按照国家、省、市、区县环评文件审批目录确定审批权限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6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需提交纸质材料)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满足《环评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环评导则、标准的要求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申请(包含同意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本公开内容和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删除不宜公开信息的说明)
申请人自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第十一条 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信息。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后,应当向社会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受理日期等受理情况,并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1 申请书空白.png 申请书样表.png
2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报批版
申请人自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 环评报告空白.png 环评报告——样表.png
3
公众参与说明文本
申请人自备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 公众参与.docx 公众参与说明样本.pdf
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批文 批复文件 自取或者邮寄 批文——样表.pdf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暂无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暂无办件信息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申请 企业进行申请
受理 审批科
受理公示 审批科
踏勘 审批科
审核 审批科
拟审批公示 审批科
审批 副局长
办结 审批科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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