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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有效期届满延续
事项编码 11211300MB1656343L3210132047001A1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批依据 【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根据2016年8月2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第二次修订)附件第303项: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实施机关: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规章】《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5号发布根据2021年10月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三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五条  开办视频点播业务须取得《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 第六条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种。第十一条: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的,应当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第十条规定的申报材料。 第十二条  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第十条规定的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附件1第48项:取消省级广电部门实施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甲种)审批(初审)”,申请人直接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
适用范围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一)符合国家视频点播业务总体规划;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节目资源; (三)具备与视频点播业务开办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场所、技术、人员等条件; (四)所使用的系统和设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 (五)有健全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播出管理制度; (六)有确定的传播范围; (七)具备与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相适应的信誉和服务能力; (八)有与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监控系统实现联网的方案; (九)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县(区)初审省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www.lnzwfw.gov.c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 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421-2860978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421-12345
审批对象及领域 法人:准营准办, 文体教育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省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辽宁政务服务网
办理查询 辽宁政务服务网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权限划分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需提交纸质材料)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一)符合国家视频点播业务总体规划;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节目资源; (三)具备与视频点播业务开办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场所、技术、人员等条件; (四)所使用的系统和设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 (五)有健全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播出管理制度; (六)有确定的传播范围; (七)具备与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相适应的信誉和服务能力; (八)有与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监控系统实现联网的方案; (九)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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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容缺受理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容缺受理相关规定
1 承诺书1.png 承诺书2.png
2
由宾馆饭店以外的机构需要提交公司章程以及宾馆饭店同意在其宾馆饭店从事视频点播业务的书面文件。
申请人自备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
2 公司章程.jpg
3
主管人员简要情况介绍和设备、场所的证明资料
申请人自备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
2 工程师证明.jpg等文件.zip
4
向政府监管部门提供监控信号的监控方案
申请人自备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
2
5
节目开办方案、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
申请人自备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
2 2 安全播出管理制度.jpg等文件.zip
6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
2 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申请表.doc 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申请表.doc
7
申请报告,内容应当包括:申请许可证类别(乙种)、传播方式(实时点播、准视频点播、下载播放)、播放范围等。
申请人自备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
2
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验收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申办机构可以按照视频点播设备。设备安装完毕,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验收,根据验收结论做出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新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jpg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暂无办件信息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受理 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
审核 网络视听和媒体融合发展处
验收核准 网络视听和媒体融合发展处
批准 局领导
办结 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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