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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事项编码 11210000001099794P221011806300001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批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4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17号) 第二十八条 建设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就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作出评价,并报送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审核。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5年3月1日颁布) 第二十九条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及与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航道有关的建设项目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其他建设项目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审核。
适用范围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受理机构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建设单位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航评报告后,应当向审核部门提出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申请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省初审省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www.lnzwfw.gov.c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3号 三楼15号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4-83988707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24-12345
审批对象及领域 法人:交通运输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省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辽宁政务服务网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政务服务网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权限划分 其他建设项目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负责审核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建设单位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航评报告后,应当向审核部门提出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申请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容缺受理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辽宁省政务服务容缺受理管理办法》(辽职转发[2021]1号)
1 1 容缺受理承诺书.docx 容缺受理承诺书.docx
2
审核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
1 1
3
航评报告
申请人自备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
1 1
4
项目的规划或者建设依据
申请人自备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
1 1
5
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成立文件机构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
1 1
6
涉及规划调整或者拆迁措施的应当提供规划调整或者拆迁已取得同意或者已达成一致的承诺函、协议材料
申请人自备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
1 1
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专家评审现场勘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30个工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批文 47be6ef44e288fcd1a61d536275566d.jpg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暂无办件信息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受理 行政审批处
初审 港口水运处
专家评审现场勘验 港口水运处
审核 港口水运处
批准 港口水运处
办结 行政审批处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您好!我是“朝阳市政务服务网”智能机器人,您想了解什么?请告诉我,希望我的答复能够让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