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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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0000001099794P221011806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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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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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4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17号)
第二十八条 建设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就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作出评价,并报送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审核。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5年3月1日颁布)
第二十九条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及与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航道有关的建设项目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其他建设项目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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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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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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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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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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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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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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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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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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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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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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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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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建设单位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航评报告后,应当向审核部门提出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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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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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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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省初审省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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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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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www.ln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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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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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3号 三楼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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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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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4-83988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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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投诉电话:024-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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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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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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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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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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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辽宁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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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政务服务网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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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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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其他建设项目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负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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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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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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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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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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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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