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对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地下储罐信息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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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00001200346C321111600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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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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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规章】《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5月3日公布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2018年8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 重点单位现有地下储罐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在本办法公布后一年之内,将地下储罐的信息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重点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地下储罐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在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将地下储罐的信息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地下储罐的信息包括地下储罐的使用年限、类型、规格、位置和使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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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现有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地下储罐信息;新、改、扩建项目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地下储罐信息。 适用对象。市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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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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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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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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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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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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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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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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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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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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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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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重点单位现有地下储罐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在本办法公布后一年内,将地下储罐的信息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重点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地下储罐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在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将地下储罐的信息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地下储罐的信息包括地下储罐的使用年限、类型、规格、位置和使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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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1)不属于备案范畴的或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书面凭证;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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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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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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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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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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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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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大厅朝阳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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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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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咨询电话:0421390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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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投诉电话:04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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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环保绿化法人:环保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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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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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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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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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http://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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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查询网址:http://zwfw.chaoyang.gov.cn,查询电话:0421-390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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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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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仅市级生态环境局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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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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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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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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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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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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