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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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编码 |
11211300MB0W1835743210731012000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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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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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规章】《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9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令第32号公布 2020年12月31日国家市监总局令第34号修改)第二条 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第三条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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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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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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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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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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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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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机构 |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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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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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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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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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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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不需要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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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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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性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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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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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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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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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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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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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A01市场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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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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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421-26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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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0421-963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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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设立变更法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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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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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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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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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http://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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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查询 |
0421-26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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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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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限划分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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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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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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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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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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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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