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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进口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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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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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8〕25号)附件1、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申报材料要求第四条 首次申请卫生行政许可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二)产品生产有关材料;(三)产品检验报告;(四)样品1件。样品应当与检验样品同时采样、同一批号。大型水质处理器提交产品照片。管材和管件提交样品片段,并显示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的标签。防护材料、化学处理剂提交用250ml 透明玻璃瓶盛装(有避光等特殊要求的除外)的样品,玻璃瓶上应当贴有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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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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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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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水产品申请表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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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水产品申请表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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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应用A4纸打印,逐页加盖公章,交一份原件;2.表格应填写完整,其中涉及计量单位的,应当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外文(国外地址、商标等专有名词除外)均应当译为规范的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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