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非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工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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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编码 |
11211300001200151J3211104003001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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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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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八条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条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行政法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3号)第三十三条 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股权要求、高级管理人员要求等限制性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第三十六条 外商投资需要办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规章】《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2号)第四条 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规章】《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5月1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2号公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修订)第四条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范围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核准目录》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第四条范围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一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辽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辽政发〔2017〕15号)一
【规范性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贯彻落实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有关外资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规〔2017〕111号)一、
二、核准范围之外且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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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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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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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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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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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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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机构 |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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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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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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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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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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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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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
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要件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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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性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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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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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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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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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s://zwfw.chaoyang.gov.cn/webSite/repertory/view.do?itemId=d85a3f3a-0f3e-4bb9-9a72-d8fabf1a5bd3&typ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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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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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2楼发改委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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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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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421-223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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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0421-2236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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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其他法人:投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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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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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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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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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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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查询 |
0421-223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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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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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限划分 |
重点地区和跨区项目在市级办理,其他项目属地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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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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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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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需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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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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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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