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从事技防系统设计、安装、维护和报警运营服务单位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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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编码 |
11211300001200688P3211109017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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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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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依据 |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2014年11月27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六条 从事技防系统设计、安装、维护和报警运营服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持相应证明材料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公安机关备案:(一)营业执照;(二)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经过专业培训的管理、技术人员;(三)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和场所;(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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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在铁岭市范围内从事技防系统设计、安装、维护和报警运营服务的辽宁省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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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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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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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朝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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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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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机构 |
朝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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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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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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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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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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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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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
从事技防系统设计、安装、维护和报警运营服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持相应证明材料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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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性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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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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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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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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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pc.zwfw.gat.ln.gov.cn/cases?regionCode=2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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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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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号营商环境建设局二楼办事大厅 公安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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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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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421-2886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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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12345 0421-261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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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公共安全法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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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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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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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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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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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查询 |
0421-2886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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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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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限划分 |
市级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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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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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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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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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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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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