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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司法鉴定人延续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11210000001100230L200011201400017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批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第六条: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的增加和撤销登记情况,定期更新所编制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9月29日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八条: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适用范围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受理机构 司法厅审批处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辽宁省司法厅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一)经省司法厅批准登记且执业满5年的司法鉴定人可申请延续登记。司法鉴定人应当在《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60日前向所在地市(县)司法局提交延续申请;经所在地市(县)司法局审核后,所在地市(县)司法局应提前30日向省司法厅提出该司法鉴定人延续申请。 1、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2)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3)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工作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4)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5)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6)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地市初审省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www.lnzwfw.gov.c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4—83988716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24-12345
审批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司法公证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省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辽宁政务服务网和辽宁省司法厅官网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省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权限划分 市初审、省终审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网上提交,现场受理办结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一)经省司法厅批准登记且执业满5年的司法鉴定人可申请延续登记。司法鉴定人应当在《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60日前向所在地市(县)司法局提交延续申请;经所在地市(县)司法局审核后,所在地市(县)司法局应提前30日向省司法厅提出该司法鉴定人延续申请。 1、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2)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3)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工作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4)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5)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6)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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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容缺受理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辽宁省政务服务容缺受理管理办法》
1 容缺受理承诺书(范本).docx 容缺受理承诺书(范本).docx
2
年满60周岁的申请人应提供其能正常执业的身体健康证明
申请人自备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1 健康体检报告.docx 健康体检报告.docx
3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原件
申请人自备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1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jpg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2).jpg
4
司法鉴定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情况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1 继续教育.jpg 继续教育.jpg
5
申请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证书、无刑事犯罪承诺书或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出具的未被开除公职证明、已退休的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或退休证
申请人自备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1 资格证复印件.jpg 资格证复印件.jpg
6
司法鉴定机构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申请人自备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1 劳动合同.jpg 劳动合同.jpg
7
执业机构出具的意见、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市局的审核意见
申请人自备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1 专业性证明.jpg 专业性证明.jpg
8
《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申请表》,并提供用于制证的2寸近期正面蓝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申请人自备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1 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申请表.doc 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申请表(样例).doc
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jpg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六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桂荣 2022-06-14 09:02:07.534 2022-06-14 09:02:07.534 2022-06-17 16:08:44.0 办结
*信 2022-01-24 08:54:13.778 2022-01-24 08:54:13.778 2022-01-27 11:12:27.0 办结
*忠民 2022-01-24 08:53:36.201 2022-01-24 08:53:36.201 2022-01-27 11:10:35.0 办结
*兴东 2022-01-24 08:49:33.007 2022-01-24 08:49:33.007 2022-01-27 11:06:07.0 办结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受理 审批处
审批 行政审批处
办结 审批处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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