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一般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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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00MB1656343L321012203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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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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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96项: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实施机关:文化部)。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第39项:“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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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一般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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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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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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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 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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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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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 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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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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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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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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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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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不需要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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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个人携带、邮寄艺术品进出境超过自用、合理数量,应通过艺术品进出口单位提出申请。艺术品进出口单位应当是在商务部门备案登记,取得进出口资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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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违反法规的情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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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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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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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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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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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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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 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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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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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421-263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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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04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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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准营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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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监管部门依法定职权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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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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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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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朝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zgc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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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0421-263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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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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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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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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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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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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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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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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