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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事项编码 11211300MB0T993776300201400100502 职权类型 公共服务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 理社会保险登记……。 2.《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二、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 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 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4.《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三 、准确把握《决定》的有关政策(一)关于参保范围。……要根据《决定》要求,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 确定参保人员范围……。 5.《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三条:社保经办 机构为参保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后,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人员参保登记手续……。
适用范围 适用企业为职工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或因其他原因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人员增减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适用企业为职工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或因其他原因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人员增减
禁止性要求 特殊人群不适用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市初审市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s://ggfw.lnrc.com.cn/ehrss/logi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朝阳大街三段112号 劳动大厦三楼人社综合服务大厅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421-2638875 监督投诉渠道 0421-2638885
审批对象及领域 法人:社会保障
定期检验及依据 数据校验 通办范围 全县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办理查询 大厅窗口或拨打024-12333咨询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1
权限划分 省级,市级,县级
承诺时限 即办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适用企业为职工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或因其他原因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人员增减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社保经办机构可以通过共享数据获取企业劳动用工信息的,参保单位为其从业人员办理由参保单位提供的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可以通过共享数据获取企业劳动用工信息的无需提供)
申请人自备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1 1
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当场告知
无相关事项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暂无办件信息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申请 人社综合服务大厅
人员增减 缴费申报服务部
办结 缴费申报服务部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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