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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慈善表彰
事项编码 11211300001200266Q300081100800002 职权类型 行政奖励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一条 “国家建立慈善表彰制度,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适用范围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民政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朝阳市民政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市初审市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218.60.152.175:8100/lnshzz/template/preLogin.html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号 朝阳市民政局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421-2651150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0421-12345
审批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其他
法人:其他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市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http://218.60.152.175:8100/lnshzz/template/preLogin.html
办理查询 0421-2651150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1
权限划分 市本级
承诺时限 即办 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需提交纸质材料)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慈善表彰(单位)申报表
申请人自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一条 “国家建立慈善表彰制度,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5
2
慈善表彰(个人)申报表
申请人自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一条 “国家建立慈善表彰制度,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5
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慈善表彰证书样例.jpg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暂无办件信息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初审 朝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审核 市民政局驻审批大厅窗口
审签、办结 朝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您好!我是“朝阳市政务服务网”智能机器人,您想了解什么?请告诉我,希望我的答复能够让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