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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复制经营活动
事项编码 11211300001200020N321013906100201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批依据 【行政法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1号公布,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全文) 【规章】《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2008年2月21日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4号公布,自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根据2015年8月2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3号《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订)(全文)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18〕35号)
适用范围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新闻出版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朝阳市新闻出版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企业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在朝阳管辖内开展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市初审市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s://zwfw.chaoyang.gov.c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421-2789858   监督投诉渠道 0421-2788666
审批对象及领域 法人:准营准办
定期检验及依据 年检 通办范围 全市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办理查询 0421-2789858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权限划分 企业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在朝阳市管辖内开展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需提交纸质材料)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企业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在朝阳管辖内开展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辽宁省复制单位变更申请登记表
申请人自备
写明变更事项
1 辽宁省复制单位变更申请登记表.docx 辽宁省复制单位变更申请登记表.docx
2
新、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变更法人需新旧法人身份证明,其他变更需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1
3
变更事项相关支撑材料(变更决议、任免决议、企业章程等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充分说明变更项目的依据
1
4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需在营业执照上先行变更
1
5
复制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政府部门核发
需收回旧证,办理新证
1
6
经营场所和必备的生产条件证明
申请人自备
证明具备生产能力
1
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复制经营许可证 窗口领取 复制经营许可证正本.jpg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据法律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暂无办件信息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窗口受理,网上受理 办公室
处室审核(进驻中心) 办公室
领导签批(进驻中心) 办公室
窗口办结,网上办结(市政务服务网) 办公室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您好!我是“朝阳市政务服务网”智能机器人,您想了解什么?请告诉我,希望我的答复能够让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