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复制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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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00001200020N3210139061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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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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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行政法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1号公布,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全文)
【规章】《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2008年2月21日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4号公布,自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根据2015年8月2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3号《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订)(全文)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18〕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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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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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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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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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朝阳市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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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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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朝阳市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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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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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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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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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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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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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企业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在朝阳管辖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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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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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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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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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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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s://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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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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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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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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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421-2789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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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0421-278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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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准营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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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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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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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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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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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0421-2789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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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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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企业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在朝阳市管辖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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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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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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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需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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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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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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