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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紧急借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备案
事项编码 11211300MB0W183574321117200300001 职权类型 行政备案
审批依据 【行政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四十二条  医疗机构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而本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适用范围 医疗机构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而本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时。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医疗机构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而本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事后进行备案。
禁止性要求 违反法规的情形不予受理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市初审市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s://zwfw.chaoyang.gov.c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 朝阳市政务服务大厅 二楼A01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工作时间 工作日办理,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0421-2650722 监督投诉渠道 0421-12345
审批对象及领域 法人:其他
定期检验及依据 监管部门依法定职权进行监管 通办范围 全市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https://zwfw.chaoyang.gov.cn
办理查询 查询电话:0421-2650437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权限划分 无权限划分
承诺时限 即办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无需纸质材料)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医疗机构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而本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事后进行备案。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医疗机构紧急借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备案
2
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医疗机构紧急借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备案
3
医疗机构因急救需要紧急借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事后备案表
申请人自备
医疗机构紧急借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备案
1 1 医疗机构因急救需要紧急借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事后备案表空表.doc 医疗机构因急救需要紧急借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事后备案表样本.doc
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其他 医疗机构因急救需要紧急借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事后备案表 窗口送达或邮寄送达 医疗机构因急救需要紧急借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事后备案表空表.doc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暂无办件信息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受理 行政审批科
发证 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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