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狩猎场配置猎枪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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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00001200688P3210109087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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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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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7月5日主席令第72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
第九条 狩猎场配置猎枪,凭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证件。第十条: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申请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的,应当凭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或者特许捕猎证和单位营业执照,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猎民申请配置猎枪的,应当凭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和个人身份证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牧民申请配置猎枪的,应当凭个人身份证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证件。
第四十八条 制造、配售、运输枪支的主要零部件和用于枪支的弹药,适用于本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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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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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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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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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朝阳市公安局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行政审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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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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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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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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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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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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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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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不需要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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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1、属于枪支管理法规定的配枪范围,枪支(弹药)种类、数量以及来源符合有关规定; 2、枪支(弹药)保管设施符合有关安全防范要求; 3、管理、使用枪支人员身体健康,没有精神疾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熟悉枪支(弹药)管理使用规定,熟练掌握枪支(弹药)性能,没有因违法犯罪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理以及违反枪支管理使用纪律或者处分记录; 4、建立枪支(弹药)集中保管以及领取、登记、交接、检查、保养等管理制度; 5、治安保卫工作应当执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有关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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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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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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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地市初审省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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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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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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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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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号营商环境建设局办事大厅 二楼公安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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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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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421-261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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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12345 0421-265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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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其他法人:准营准办, 公安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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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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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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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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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http://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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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0421-2886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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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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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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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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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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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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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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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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