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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施工劳务资质)-变更
事项编码 11211300MB1582516X3210117160008A4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批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 根据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在资质许可机关的网站或审批平台提出申请事项,提交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业绩等电子材料。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沈阳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下放或委托行使一批省级行政职权的决定》(辽政发〔2016〕37号)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第一批省级行政职权的决定》(辽政发〔2018〕8号) 【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
适用范围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 二、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市初审市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s://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 建设项目窗口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0421-2657118 监督投诉渠道 0421-12345
审批对象及领域 法人:设立变更, 资质认证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市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朝阳政务服务网
办理查询 大厅窗口 电话查询 0421-2657118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权限划分 市级
承诺时限 即办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需提交纸质材料)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 二、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https://59.197.182.126/lnqlk/frame/fui/pages/themes/grace/grace
2
技术工人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原件扫描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
3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资质书有关内容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申请人自备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
1 1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xlsx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xlsx
4
变更后企业章程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
申请人自备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
1
5
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原件扫描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原件扫描件
申请人自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 1
6
技术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扫描件
申请人自备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
7
(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容缺)
申请人自备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
8
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
申请人自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 1
9
注册建造师电子证原件扫描件(容缺)
申请人自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 1
10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职称证原件扫描件(职称证专业不满足要求可同时提供满足专业要求学历证明:如毕业证原件扫描件和学信网网查截图。2010年以来获得职称证应可通过职称网网查,建议同时提供职称网网查截图。2010年以前无法网查,建议同时提供职称评审表。存在破格评审情况的建议同时提供破格评审相关材料。职称证由具有权限央国企评发建议同时提供人社部门授权相关证明文件。建议申报时同步提供企业职称查询账号密码)
申请人自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 1
11
非国有企业须提供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企业改制或股权变更等事项的决议、国有企业须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意见;(企业名称变更)
申请人自备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
1 1
12
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有关的证明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
申请人自备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
1 1
1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企业办公地址、注册资本金变更)
申请人自备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
1 1
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资质证书.jpg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暂无办件信息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受理 建管科
审核 建管科
办结 建管科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您好!我是“朝阳市政务服务网”智能机器人,您想了解什么?请告诉我,希望我的答复能够让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