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张贴宣传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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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00732336693A3000117017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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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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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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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大型户外广告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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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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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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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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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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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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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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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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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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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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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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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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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
第十七条第二款 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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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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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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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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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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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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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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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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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421-282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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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04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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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环保绿化法人:环保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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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监管部门依法定职权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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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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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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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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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电话查询:0421-2828810 网上查询:http://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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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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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市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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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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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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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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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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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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