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大中专毕业生(师范类)档案转递、就业报到、人事代理服务调整改派: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申请改派回生源地或其它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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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00001200581C321200501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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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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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
2.《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辽教函[2015]255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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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朝阳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与朝阳市域外地区的单位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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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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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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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朝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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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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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朝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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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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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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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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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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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不需要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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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1.根据本人申请及学校意见受理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
2.按照档案转递和人事代理等相关规定,属于本行政服务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咨询、查询、借阅、调转、政审、出具证明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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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非朝阳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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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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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地市初审省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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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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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zgc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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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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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483号朝阳市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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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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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电话:0421-285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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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电话:0421-285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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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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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监管部门依法定职权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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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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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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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http://zwfw.zgc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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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电话:0421-285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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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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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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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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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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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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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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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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