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审批
事项编码 1121138100120833XN421101502200001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审批依据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82号)二、各领域重点任务(四)完善国有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事业单位等改制为企业的,允许实行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政策。……”"
适用范围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行使层级 县级
受理机构 北票市自然资源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北票市自然资源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无联办机构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即可受理。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 北大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行政审批局42号自然资源局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0421-5050203 监督投诉渠道 12345
审批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规划建设
法人:国土规划建设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省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办理查询 0421-5095598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1
权限划分 县级
承诺时限 即办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全流程网上办理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即可受理。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土地资产处置申请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书)
其他
《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须由国家控股的关系国计民生、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和基础性行业企业或大型骨干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
1 1 申请书.jpg 申请书.jpg
无备注
2
同级政府改制重组批准(备案)文件
政府部门核发
《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8号1988年2月17日)第六条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须由国家控股的关系国计民生、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和基础性行业企业或大型骨干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
1 1 空白表格.doc 空白表格.doc
无备注
3
土地资产处置方案
政府部门核发
《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8号1988年2月17日)第六条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须由国家控股的关系国计民生、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和基础性行业企业或大型骨干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
1 1 空白表格.doc 空白表格.doc
无备注
4
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含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
其他
《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8号1988年2月17日)第六条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须由国家控股的关系国计民生、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和基础性行业企业或大型骨干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
1 1 空白表格.doc 空白表格.doc
无备注
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批文 333.jpg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暂无办件信息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受理 行政审批室
办结 行政审批室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您好!我是“朝阳市政务服务网”智能机器人,您想了解什么?请告诉我,希望我的答复能够让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