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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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编码 |
11211324001217177J4210730017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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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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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号)第一条 企业或者个人(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就其构成中国税收居民的任一公历年度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第二条 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以及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境内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简称境内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境内合伙企业)不能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但可按以下情形办理:
(一)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应当由其中国总机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二)境内个体工商户应当由其中国居民业主向境内个体工商户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三)境内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其中国居民投资人向境内个人独资企业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四)境内合伙企业应当由其中国居民合伙人向中国居民合伙人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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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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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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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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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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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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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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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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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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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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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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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无联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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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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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性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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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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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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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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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s://etax.liaoning.chinata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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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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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喀左县大城子街道青年街7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A座)二楼 综合业务3-15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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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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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12366或0421-483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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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12366、12345、0421-483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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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其他法人:税收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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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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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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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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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liaoning.chinata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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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查询 |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liaoning.chinatax.gov.cn/、0421-688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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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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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限划分 |
由国家税务总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受理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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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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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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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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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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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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