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坑探工程安全专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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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00738795399J3210170008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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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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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第三次修正)第三十三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规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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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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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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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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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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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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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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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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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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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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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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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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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尾矿库回采、闭库不需要提供);
2.采矿许可证(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提交,新建尾矿库项目提交土地使用证明材料);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4.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尾矿库回采、闭库项目提供回采设计或闭库设计);
6.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尾矿库闭库项目提供闭库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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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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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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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省初审省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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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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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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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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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朝阳政务服务大厅 综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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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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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咨询联系电话:0241-265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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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投诉电话:024-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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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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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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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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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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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朝阳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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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朝阳政务服务网查询,咨询联系电话:0241-265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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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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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4月2日予以修正)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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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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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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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网上提交,现场受理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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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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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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