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出境游名单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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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00MB1656343L3000722008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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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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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行政法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第七条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统一印制《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以下简称《名单表》),在下达本年度出国旅游人数安排时编号发放给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核发给组团社。
组团社应当按照核定的出国旅游人数安排组织出国旅游团队,填写《名单表》。旅游者及领队首次出境或者再次出境,均应当填写在《名单表》中,经审核后的《名单表》不得增添人员
【规范性文件】《国家旅游局关于启用2002年版〈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的通知》(旅管理发〔2002〕79号)
三、《名单表》的审核工作由省级旅游局或经授权的地级以上城市旅游局负责,审验专用印章和签字人签字须报送国家旅游局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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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需要填写《团队旅游名单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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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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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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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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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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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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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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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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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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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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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不需要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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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出境组团社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2002年5月27日国务院令第354号公布,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
第七条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统一印制《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以下简称《名单表》),在下达本年度出国旅游人数安排时编号发放给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核发给组团社。
组团社应当按照核定的出国旅游人数安排组织出国旅游团队,填写《名单表》。旅游者及领队首次出境或者再次出境,均应当填写在《名单表》中,经审核后的《名单表》不得增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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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违反法规的情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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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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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市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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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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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jianguan.1230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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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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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 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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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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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421-285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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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04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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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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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监管部门依法定职权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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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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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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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朝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zgc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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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0421-285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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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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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关于启用2002年版〈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的通知》(旅管理发〔2002〕79号):《名单表》的审核工作由省级旅游局或经授权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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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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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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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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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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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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