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对不同行政区域间水事纠纷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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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编码 |
11211381001208460M421091900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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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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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五十六条 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事纠纷的,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有关各方必须遵照执行。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第四十六条 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土流失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令第86号,2011年修订)第十九条 地区之间在防汛抗洪方面发生的水事纠纷,由发生纠纷地区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处理。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务院令第552号)第五十一条 因抗旱发生的水事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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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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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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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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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北票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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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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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机构 |
北票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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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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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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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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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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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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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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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性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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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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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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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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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s://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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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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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 北大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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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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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421-587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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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投诉电话;04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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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水务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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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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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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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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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辽宁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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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查询 |
辽宁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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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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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限划分 |
省级:跨市行政区域的水事纠纷争议。
市级: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水事纠纷权属争议。
县级:本辖区内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之间的水事纠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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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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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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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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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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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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