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海域使用权设立审核
|
事项编码 |
11210000001099743F200011502700101
|
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审批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制定机关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2001年10月27日公布),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海洋功能区划,对海域使用申请进行审核,并依照本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海域使用申请,应当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第十八条:下列项目用海,应当报国务院审批:……(三)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七百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四)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用海。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用海的审批权限,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四)严格审批程序。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的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涉及围填海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按照严格管控、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选址、围填海规模、生态影响等审核意见,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策部署,提出的具有国家重大战略意义的围填海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出具围填海必要性、围填海规模、生态影响等审核意见,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三)《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部〈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的批复》(国函〔2003〕44号):国家海洋局依照规定对项目用海进行审查。审查未通过的,由国家海洋局按程序将项目用海材料退回;审查通过的,由国家海洋局起草审查报告并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四)《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6〕27号)第十六条第一款:下列项目的海域使用申请,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一)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海域以外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海域的项目;(三)国防建设项目;(四)油气及其他海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五)国家直接管理的海底电缆管道项目;(六)国家级保护区内的开发项目及核心区用海。
|
适用范围 |
无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受理机构 |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决定机构 |
辽宁省人民政府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无
|
申请条件 |
1、接到省政府公文处理单并明确由我厅开展研究办理的批示意见;
2、申报材料要件齐全;
3、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
禁止性要求 |
无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省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无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www.lnzwfw.gov.cn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综合窗口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海域海岛处电话:024-62789166; 大厅窗口电话:024-83988551
|
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投诉电话:024-12345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其他法人:其他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公示 |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
办理查询 |
辽宁政务服务网或电话咨询
|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
权限划分 |
《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2005年3月3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
第十四条:下列用海,由县人民政府批准,报市人民政府备案:(一)围海30公顷以下的项目用海;(二)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用海300公顷以下的项目用海。第十五条:下列用海,由市人民政府批准,报省人民政府备案:(一)围海30公顷以上60公顷以下的项目用海;(二)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300公顷以上500公顷以下的项目用海。第十六条:下列项目用海,由省人民政府批准:(一)填海50公顷以下的项目用海;(二)围海6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项目用海;(三)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500公顷以上700公顷以下的项目用海。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填海项目,指完全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造地、码头、堤坝等;(二)围海项目,指严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港池、盐田、鱼池和修建海上人工构造物等;(三)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项目,指海域增养殖场、浴场、海上游乐场等。
|
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60个工作日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