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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
事项编码 11211300732336693A321101730600001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审批依据 【行政法规】《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0号发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二十四条  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适用范围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行政法规】《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第二十四条 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 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市初审市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zwfw.chaoyang.gov.c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政务服务中心 综合受理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421-2950275 监督投诉渠道 0421-12345
审批对象及领域 法人:档案文物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市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办理查询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权限划分 市级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需提交纸质材料)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行政法规】《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第二十四条 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 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申请报告
申请人自备
《城市绿化条例》
1 1
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古树名木保护牌.png
行政复议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暂无办件信息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受理 行政审批科
审核 园林绿化科
办结 园林绿化科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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